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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来源:2exam.com 2014-6-4 14:26:02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全称为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学校校址设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双路348号。
 第三条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行政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业务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作为国家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足本省,面向全国,以专科教育为主,招收并培养高职生、成人教育学生等。
 第五条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依托办学优势,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估和监督机制,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在教育部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获得优秀。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和纪检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其下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成立了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招生监察工作。
 第七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学校高职专科的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
1.研究、论证、编制、报批全校普通高职专科生规模计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2.多渠道、多措施加强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宣传材料编辑,设计学校招生简章,并发至生源地中学及有关单位。
3.加强对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踪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趋势,积极参加招生政策改革的研究、探索,实施学校招生改革的新思路。
4.负责学校各类自主招生选拔测试的计划、宣传、组织、实施工作。
5.组织实施全校各类全日制高职专科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
6.负责录取信息发布、新生名册汇总、材料转递、有关文件的归档及年度招生录取工作的分析、汇总。
7.了解全国各高校的招生形势,接待来人、来电、来信等各类形式的咨询。
8.完成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及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九条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条学校根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进档考生按考生高考成绩及填报志愿顺序录取,即由高到低优先录取填报我院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计划招生人数时,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此类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做退档处理。
(1)考生分数未达到学校最低录取线;
(2)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线,且不服从分配;
(3)在计划数有限的情况下,对于同等分数、志愿条件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等受奖励者。
 第十二条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加分政策,由学校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承认,并在网络上予以公布;加分仅在考生进档时有效,考生在专业分配上按原始成绩排队,不享受加分。
 第十三条学校各专业的录取以高考总分为准,对考生相关科目的成绩一般不作具体要求。
 第十四条除有明确说明的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限制语种。
 第十五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不做特殊要求。
 第十六条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调剂考生。
第四章经费管理与招生工作监督
 第十七条学校招生经费来源于国家行政事业经费拨款。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
 第十九条学校制定奖贷学金制度。学校奖贷学金的评定与发放,按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综合奖学金、社会赞助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的奖贷学金。
 第二十条学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方针、纪律,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于本省录取结束后一周内寄出。
 第二十二条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址为:http://www.hngzy.com, E-mail为:zhaoshengban@188.com,咨询电话为:0451-86355551、85955551。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专业介绍

设施农业技术(专科类)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本专业必须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一线从事设施农业的生产、技术指导、工程设计、施工、经营与管理、新技术推广,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高技能人才。毕业后可获得本专业相应的大专学历及园艺工、农艺工、蔬菜工、果树工、食用菌生产工等工种的高级岗位职业技能证书。
专业核心能力:设施农业生产及开发。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植物学、设施蔬菜栽培、农业设施环境控制、作物遗传育种、设施病虫害防治、农业设施设计与施工技术、工厂化育苗、设施园艺栽培技术等课程。以及测量实训、植物学实习、农业设施设计与施工实训、设施果树、设施蔬菜、设施花卉栽培实训、设施植物病虫害防治实训、岗位综合实训等实践训练项目。
就业方向:农业科研机构、设施农业栽培基地、现代农业高科技园区、农产品的加工及销售企业、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城乡建设部门等。本专业与哈尔滨市农科院“2+1”联合办学。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专科类)
业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本专业必须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从事工程机械的安装、使用、维修、技术管理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的高级技能型人才。毕业后可获得本专业相应的大专学历及工程机械维修工、检测工等工种的高级岗位职业技能证书。
专业核心能力:工程机械的操作、故障检测、维修、营销及管理。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机械制图与公差、机械工程基础、电工与电子技术、工程机械液压与气动技术、工程机械结构与维修模块、工程机械底盘结构与维修模块、工程机械电路原理与维修模块、工程机械使用与技术管理等课程。以及工程机械操作实训、检测实训、液压系统维修实训、维修实训及岗前综合实训等实践训练项目。
就业方向:工程机械的制造、维修、销售企业;建筑及筑路等企业;工程机械技术监理部门。部分毕业生面向上海三一重工订单培养.

生物制药技术(专科类)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掌握生物制药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备兽药的生产、检验、经营及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制药企业或食品生产企业从事生产操作、质量控制与技术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主干课程:
    主要开设应用化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及免疫学、药物化学、药物制剂技术、发酵工程、药物分析技术、制药机械与设备、药品GMP及认证、药事管理、生物制药工艺、生物制品技术、药品营销等课程。
    就业岗位(现状)及前景:
    生物制药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药品的生产、药物成分分析检测、药品销售、药品管理与品质控制等工作岗位以及生物制品生产、发酵食品生产、药品售后服务、自主创业等岗位就业。
    技能证书:
    学生通过学习和接受培训,考试合格后可获得药物制剂工、药物检验工、药物化验员等职业资格证书。

室内设计技术(专科类)
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了解国家有关室内设计工作的政策及法规,通过本专业所有课程教学,培养扎实地、系统地掌握室内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关技能,了解本行业的新成就、新发展,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较强的审美感觉,较强的创作设计和施工组织能力,具有一定实际应用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技能设计人才。
专业核心能力: 居住空间设计能力、办公空间设计能力。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 AutoCAD、居住空间设计、PHOTOSHOP、3D MAX、Lightscape、工作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和家装设计实习、居住空间设计实习。
就业面向: 毕业后能从事各类民用建筑设施、商业、文化、娱乐建筑的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等领域工作。
可获得证书:室内设计师、装饰工等技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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